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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评论:
本书两次入选教育部国家规划教材,并被评为优质教材。卓越的品质是不言而喻的。
简介
《民法学(第二版)》内容更侧重,更详细,更适合教学需要。 《民法》第一版被教育部列为“第十个五年”国家普通高等教育规划教材。人生中的一件大事,为我国迈向法治国家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也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不断完善、巩固过去的伟大成就提供了有力的法律保障。改革开放三个十年。虽然《物权法》实施才几个月时间,理论研究还有待开展,但《民法(第二版)》相关部分的修改还是很有必要的按照《物权法》的规定。除《物权法》外,《合伙企业法》、《公司法》等重要民商事法律的修改,也使得民法(第二版)中关于法人和合伙企业的部分有必要进行修改。可以看出,与立法工作的进程相对应,在我国民法学界学者的共同努力下,我国民法学研究也取得了长足的进步,理论研究水平不断提高。不断改进。
主编
王黎明,男,1960年出生,湖北仙桃人,新中国第一位民法博士(师从著名民法学者童柔先生),国家级人选。 “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博士生导师,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法学评议组成员、召集人,中国法学会副会长,中国法学会民法研究会会长,第九届、第十届、第十一届代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财经委员会委员、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法律委员会委员、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法律委员会委员、全国人大财经委员会委员、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委员会、全国教育学院法学学科教学指导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第六届学科评议组成员、中国副主任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中国消费者协会副会长最高人民法院特聘顾问、最高人民检察院专家顾问、公安部特聘监事、建设部法律顾问、北京市专家咨询组成员政府、北京市公安局专家顾问、福建省政府顾问、北京市仲裁委员会副主任、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 - 中国人民大学民商法学专业研究中心学术委员会副主任,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指导委员会委员,新华社顾问。
精彩的书摘
2、民事责任的种类 民事责任可分为以下几类: 1.财产责任和非财产责任。这是按照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来划分的。财产责任是指责任人承担财产的不利后果,赔偿被害人损失的民事责任,如归还财产、恢复原状、赔偿损失、支付违约金等。 ——财产责任是指责任人承担赔偿受害方非财产利益损失的民事责任,不包括财产给付;如停止侵权、排除障碍、消除危险、消除影响、赔礼道歉、恢复名誉等。 2.个人责任和连带责任。这是以承担民事责任的主体数量为标准的。个人责任是民事主体独立承担的民事责任。连带责任是具有共同民事法律关系的两个以上民事主体共同实施违法行为,应当共同承担损害的民事责任。
3、分担责任和连带责任。这是基于承担民事责任的共同责任人之间的关系。分担责任是指连带责任人按照各自的份额承担责任,连带责任人之间不存在连带关系。连带责任是指任何一个连带责任人对权利主体负有完全承担连带责任的义务,即权利人有权要求部分或全部连带责任人对权利主体承担连带责任。承担责任。连带责任人之间的责任分配,根据各自责任的大小确定;难以确定责任大小的,应当承担同等责任。实际承担超过其责任份额的连带责任人,有权向其他连带责任人追偿。只有在法律有特别规定或者当事人有特别约定的情况下,连带责任才能承担连带责任。
4、侵权责任和违约责任。这是根据民事责任的原因来划分的。侵权责任是指权利人因违反法定义务,损害他人权利而承担的民事责任。违约责任是指债权人因未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而承担的民事责任。违约责任的发生以合同关系的存在为前提,而侵权责任的发生不以合同关系的存在为前提。这种区分的意义在于,两者在责任构成要件、免责事由、责任形式、责任范围等方面有所不同。如果同一行为既构成违约责任又构成侵权责任(责任共生),受害人有权选择要求对方承担其中一项责任。
5、过错责任、无过错责任和公平责任。这是按照民事责任的归属方式来划分的。行为人违反民事义务给他人造成损害时,根据行为人是否有过错,确定行为人是否承担责任。 “没有过错就没有责任”。过错责任是以过错为责任要件的民事责任,是民事责任的一般归属原则。无过错责任是指不以过错为要件的民事责任,即在法律有特殊规定的情况下,只要给他人、行为人或对事由负有责任的人造成损失无论有无过错,损害均应承担民事责任。责任。公平责任是指在双方均无过错的情况下,人民法院根据社会公平的一般概念,根据实际情况和公平原则,确定当事人应当分担损失。从本质上讲,公平责任只是一种损失分配的方法,而不是一种归属原则。
民法pdf预览
目录
前言
简介
1、马克思主义是民法研究的理论基石
2、从民法的历史发展看民法
3、构建中国特色民法理论体系
4、学习民法的具体方法
第一章民法概论
第一节民法概论
1、民法概念
2、民法的任务
3、民法调整对象
4、民法与其他部门法的关系
V。民法的起源
6、民法基本原则
7、民法适用
第二节民事法律关系
1、民事法律关系的概念及特点
2、民事法律关系的分类
3、民事法律关系的构成要素
4、民事法律关系的产生、修改和消除
第 3 条公民权利
1、公民权利的概念、特征与分类
2、公民权利的取得、变更和消除
3、公民权利的行使
4、公民权利的补救措施
第 4 节民事义务和民事责任
1、民事义务和民事责任概述
2、民事责任的种类
民事责任豁免
第五节民事主体
1、自然人
2、法人
三个非法人组织
第六节民事诉讼
1、民事法律行为的概念、特征及分类
2、意义表达
3、民事法律行为的成立与生效
4、尚未生效的民事法律行为
V。无效的民事法律行为
6、可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
7、民事法律行为无效或撤销的法律后果
8、附条件和限时的民事法律行为
第七节机构
1、代理的概念及法律特征
2、代理的种类
3、代理权的行使
4、未经授权的代理
5、看机构
6、代理关系的终止
第八节时限
1、限制系统概述
2、诉讼时效
3、淘汰期
第二章人格权法
第 1 节人格权概述
1、人格权的概念与特征
2、人格权的主要力量
3、人格权与其他权利
第 2 节特定人格权
1、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
2、姓名权、姓名权
3、名誉权
4、肖像权
V。隐私
6、其他人格权
第三部分一般人格权
1、一般人格权的概念与特征
2、一般人格权的作用
3、一般人格权的适用
第四节人格权保护
1、人格权与其他权利的冲突以及如何解决
2、人格权的经济利用
3、自然人死亡后人格权的保护
4、侵犯人格权的民事责任
第三章物权法
第一节产权和物权法概述
1、产权概览
2、产权的分类
3、物权法的基本原则
4、产权变化
V。产权公示方式:不动产登记和动产交付
6、船舶、飞机等特殊动产权属变动
7、产权的行使
8、物权确认权和物权请求权
第 2 节所有权
1、所有权概述
2、所有权类型
3、所有权的取得
第 3 节建立差异所有权
1、建筑物的不同所有权概述
2、专有权
3、共有
4、共同管理权
第 4 节相邻关系
1、相邻关系概览
2、相邻关系的类型
3、处理相邻关系的原则
4、违反邻接关系的后果
第 5 节总计
1、概述
2、分享
3、共同分享
4、共有财产的分割
第 6 条用益物权
1、用益物权概述
2、土地承包经营权
3、建设用地使用权
4、宅基地使用权
V。地役权
6、特别法下的用益物权
第 VII 节担保权益
1、担保权益概述
2、抵押
3、质押权利
4、留置权
第八节占有
1、占有概述
2、占有的分类
3、取得与变更占有率
4、占有的效果
5、占有的内容
6、占有的保护
7、消除占有
第四章义务与合同法
第 1 节债务概览
1、债务和债务法的概念
2、债务法在民法中的地位
3、债权债务
第二节债务发生的原因
1、合同
2、侵权
3、不当得利
4、无因管理
V。承包疏忽
第三节债务分类
1、法定债务和故意债务
2、主债和次级债
3、具体债务及债务种类
4、简单的债务和选择的债务
5、股份债务和联合债务
6、可分债与不可分债
7、钱债和利息债
第 4 部分:履行债务
1、概述
2、债务履行原则
3、债务的履行规则
4、不履行债务
第 5 节. 债务保全
后记
《民法》是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重点教材,由教育部组织编写,全国教材委员会审定。
在教材编写过程中,得到了国家教材委员会高校哲学社会科学(马工程)专家委员会、思想政治审查专家委员会、教育部原马工程重点教材审查的指导委员会。同时,广泛听取了高校师生的意见和建议。
本教材由王黎明主编,王卫国、陈晓军为副主编。导言,第一章,第一节,第六节至第八节,第三章,第一节至第五节,由王黎明撰写;第一章第二至第五节第五章第一至第五章第三章,作者王卫国;第二章,姚辉撰写;第三章,第六节和第八节,孟强着;第三章第七节,高升平著;第四章第一至第四节,陈晓军着;第四章第五至八节,高飞著;第四章、第九节、第十节、第十五节、第七章、第一节,王毅撰写;第四章第十节第一至十四节,徐德峰著;第五章第四节和第五节,王戈雅著;第六章第一至第三节,方少琨著;第六章第四节和第五节 五个部分由周有军撰写;第七章第二至第五节是程潇写的。
作者:资源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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